2017年6月26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务厅、商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印发《海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2017-2019年)》(琼发改投资〔2017〕1403号),明确了2017-2019年海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行动目标、推进计划、组织领导。
《方案》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海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琼发改投资〔2017〕1403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交通运输和海洋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现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海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2017-2019年)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6日
海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
(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创新招标采购交易机制、公共服务和监督方式,培育招标采购市场发展新动能,更好发挥招标投标制度在现代市场体系中的作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质量效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体系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推动招标采购从线下交易到线上交易的转变,实现招标投标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坚持互连互通、资源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的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透明高效运行。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和信用等平台的对接融合,推动市场大数据充分聚合、深入挖掘和广泛运用。
坚持创新监管、提高效能。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实现平台技术创新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完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针对“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作用,有计划分步骤实现全地域、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
二、行动目标
2017年,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各市县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基本形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更加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2018年,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电子招标采购广泛应用,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
2019年,全省统一、分类清晰、透明规范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有序运行,以协同共享、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督体系全面发挥作用,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三、推进计划
(一)2017年建设计划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合并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各市县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依据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数据形成量化的评价体系;初步构造大数据分析基础系统,形成成交价格分类分析,造价指数综合指标信息等大数据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升级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一步升级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合并建设,接入行政监督部门建设的监督平台或为行政监督部门开辟监督通道,开展全流程投诉受理、围标串标数据分析监测,实现全流程电子监督,提高行政监督能力。
(二)2018年建设计划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身份互认及数据互认;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对接;信用平台升级及推进应用,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国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系统对接,积极创新跨地区信用共享及采信;公共资源大数据深化应用,增加领导决策及交易指数系统;建设智能场地,智能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广2017年省政务中心升级的交易平台系统,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改造系统,完成交易平台通过监测认证;实现bim评标应用并推广;促进跨省评标的系统建设,实现多个省份互通,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建立履约评价系统,引入交易各方互评机制,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信用体系的构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向信用时代迈进;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综合监督数据交换,打通公共资源行业监督,形成公共资源监督闭环。
(三)2019年建设计划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全面互通与互认;强化信息大数据应用,通告前期积累及最新高效采集的交易数据,为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大数据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及公共技术保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促进交易系统向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简化和规范监管流程,开放接口规范和数据接口,为交易平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依据大数据和交易动态跟踪监管为基础建立动态智能化综合监督体系,改进监督制度,促进综合监督全面发挥作用,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四、组织领导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对行动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推动本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省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省政府明确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及有关具体工作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组织对本方案明确的各年度推进计划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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