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省委巡视六组向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六组组长廖光普指出,从总体上看,海南高速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及改进作风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得力;财务管理混乱,违规违纪问题较多;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招投标、行贿受贿等问题;固定资产出租出售中存在暗箱操作,业务外包中存在廉政风险;违规用公款购买和发送节礼、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搞业务招待次数多、金额大;部分高管办公用房和购买住房违规,车改走“回头路”且出现违规问题;因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造成决策和投资失误,对重要岗位干部的选配考察把关不严、用人不当,用人编制控制不严;个别高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和省国资委等机关部门处理。
2月1日,省委巡视四组向澄迈县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四组组长于建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澄迈县委执行政治纪律态度坚决,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积极营造“不敢腐”氛围,主动开展边巡边查、边巡边改,取得明显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的“一岗双责”弱化虚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抓早抓小办法不多,责任追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工程领域、土地领域、财政补贴领域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土地出让金管理不规范,财政补贴存在“掮客围猎干部”现象,领导干部建私房和个人工作经费使用问题突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研究工作不严谨、分工不规范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和党建工作方面,国有企业“一把手”选配考察不到位,有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薄弱,存在“照顾”进人和“吃空饷”等问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不作为”“不善为”成为制约澄迈更好更快发展的瓶颈,教育管理、涉土纠纷调处、行政审批工作滞后,群众对环境卫生整治、违章建筑整治和禁毒等反映较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等机关部门和澄迈县委、县纪委处理。
2月2日,省委巡视三组向昌江县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三组组长林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昌江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疏于研究、疏于落实,没有很好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违纪违法案件高发多发;纪委监督执纪偏宽、松、软,“一案双查”制度不落实,乡镇纪委十八大以来“零线索”“零查办”。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较突出,存在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现象;违规缓征有关建设费、违规办理少数民族成分等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现象严重;涉农资金被虚报侵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克扣挪用补贴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较突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幅提高领导干部职务工作经费,多名领导干部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职务经费;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存在未批先建、破坏性开发等乱作为现象;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中梗阻”现象较为突出;农业扶贫缺乏精准性;超编、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比较严重,部分机构职能设置不合理、不规范,职能交叉混乱。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等机关部门和昌江县委、县纪委处理。
2月2日,省委巡视五组向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五组组长林北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海钢集团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委履行职责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薄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个别领导人员靠山吃山、吃里扒外,涉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在改制重组中处置国有资产不力,部分项目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对下属子公司及外派单位管控不力,廉政风险较大;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严重,违规招投标问题突出,个别领导干部涉嫌插手项目工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借职务消费之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虚假发票问题严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频出;多数领导干部存在“走读”现象,官僚主义比较突出。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领导班子战斗力弱,缺乏责任担当;决策机制不健全,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国资委等机关部门处理。
2月3日,省委巡视二组向白沙黎族自治县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二组组长韩太光指出,白沙县党政班子大局意识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努力抓好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经济不发达腐败现象少”的思想在领导干部中有一定市场,“一岗双责”不落实,责任追究不严格;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没有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县直机关“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缺乏具体措施,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力量薄弱,没有独立查办过一宗违纪案件。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稻草人”现象;扶贫物资采购违规操作,扶贫物资发放监管缺失,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涉农部门履职不力,蔬菜大棚建设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专项财政资金被虚报套取等问题突出;工程项目监管有漏洞,有的项目招投标涉嫌违规操作。公车私用、公款印制台历、收取礼金等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乱作为和不作为同时存在,对土地纠纷和土地承包“三过”等问题解决不力;生态核心区建设工作不扎实,存在虚报“绿化宝岛”造林面积问题,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不严,破坏生态的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有的重大事项决策前期调研不充分,欠科学;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任用工人担任领导职务的现象,超编、混编混岗、编外聘用人员等问题突出;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记载不实和材料缺失比较严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有关部门和白沙县委、县纪委处理。
2月3日,省委巡视一组向琼中县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一组组长赵普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琼中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和层层传导压力不够,一些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到位,纪律审查的能力较弱,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失之于宽软。有些领导干部在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插手干预工程和项目招标,利用职权谋取好处,有的违规购地建房;管理财政资金项目的部门“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有的部门出现窝案;在低保、集体资产、征地、移民安置、青苗补偿等方面频繁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有些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规接受宴请,变相公款旅游,用餐票、燃油发票套取调研工作经费;有些党员干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差,“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等作风问题反复发生。有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不够,治吏不够严,存在“带病上岗”现象,干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整改消化。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有关部门和琼中县委、县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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