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琼建招〔2014〕116号),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暂行办法》(琼建管〔2012〕265号)同时废止。
8月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琼建招〔2014〕145号)。《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评标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宣贯培训工作,及时反馈实施问题。
8月1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培训工作的通知》(琼建招函〔2014〕391号)。《通知》明确,培训内容为《评标办法》出台背景和条文说明,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用等;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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