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经济适用住房(21#楼)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委党校经济适用住房(21#楼)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建字第4601002014000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北官村(海南省委党校院内),建设规模:新建1栋,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187.8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34.23㎡,地下建筑面积3253.63㎡。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957560.39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011年1月1日起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含)及以上,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以竣工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5省外建筑业企业需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中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招标所需的相应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 9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0 月20日9:00时,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来源: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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